贵阳公租房承租家庭应承担哪些义务?
导语 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义务,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进行的二次装修需征得政府指定运营管理单位同意,所形成的附属物在退租时按约定不予补偿;承租人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管理等费用。
贵阳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承担哪些义务?
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义务,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进行的二次装修需征得政府指定运营管理单位同意,所形成的附属物在退租时按约定不予补偿;
承租人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管理等费用。
适用《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筑府发〔2018〕19号)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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