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阳白云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

导语 贵阳白云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8月2日(星期五)9:00—8月4日(星期日)15:00,家长在指尖白云 APP 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拿号,8月5日(星期一)9:00-16:00,家长凭 APP 报名登记号牌及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到所登记园所进行资格复核。

  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白云区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白党发〔2022〕11号)等文件精神,合理配置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入园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做好区域内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坚持户籍优先原则。按照“白云区”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

  (三)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四)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园根据本园资源配置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妥善安排有需求的、符合本区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白云区公民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间出生的本区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三、招生流程

  (一)发布《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通过“白云教育”公众号发布《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乡、镇(街道)同步转发白云区招生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多渠道统一发布。

  (二)各幼儿园发布本园招生简章

  各幼儿园根据《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办园性质拟定本园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定后,及时通过本园公众号或公示栏等方式对外发布本园招生简章。

  (三)幼儿园组织招生工作

  幼儿园根据本园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时间节点,按照本园性质,规范组织完成新生登记、审核、录取工作。

  1.公办幼儿园经登记、审核资料后,汇总本园意愿就读人数,若意愿就读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园直接录取;若意愿就读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

  2.本着不浪费公办幼教资源的原则,所有公办幼儿园实行学位“余额辐射”。各公办园第一轮统一招生完成后,有剩余学位的园所对符合本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开放报名,空余学位招满后,招生工作结束。(详见各园招生简章)

  3.民办幼儿园按核定园所规模数自行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四、招生方式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政策性优抚对象适龄儿童。

  (2)小区公办配套幼儿园:先满足人、户、房一致的小区户籍业主、政策性优抚对象适龄儿童入园;如有剩余学位,满足其他购房业主子女;再有剩余学位,用于解决周边符合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若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移交协议中对招生范围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2.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3.招生办法

  白云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小班幼儿招生统一采取网上登记、线下资格复核和现场摇号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①登记:8月2日9:00至8月4日15:00。凡符合登记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指尖白云APP”完成网上登记。

   ②复核:8月5日(星期一9:00-16:00)各公办幼儿园对网上登记的幼儿进行线下资格复核。

   ③公示:8月5日至8月9日。各公办幼儿园在园所大门醒目处公布审核有效资格幼儿名单,需补录的园所由幼儿园同步公布补录简章。

   ④招录:8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各公办幼儿园对资格复核合格的适龄儿童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详见各园招生简章)。

  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登记、线下资格复核、现场确认中任何一个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招生应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市、区政策性优抚对象的各类人员子女和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以及符合条件的白云区户籍适龄儿童。

  (2)其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2.招生计划

  根据核定的规模数,按照普及普惠评估班额标准,严禁超班额招生,并于2024年8月2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3.招生办法

  民办幼儿园的具体招生简章、流程等由幼儿园具体制定,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监督

  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二)开展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幼儿园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适龄幼儿合法权益、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招生等开展督导,逐步形成学前教育阶段就近入园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机制。

  (三)完善监察机制

  教育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园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

  (四)落实问责制度

  各幼儿园在招生入园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区教育局责令限期整改。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公办幼儿园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对民办幼儿园视情况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吊销办园许可证或暂停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等。

  六、其他说明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贵阳贵安籍现(退)役军人或优抚对象子女,符合以下条件的,纳入优待保障范围,①现役军人子女;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③参战退役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④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二等功以上奖励,以及被部队战区级(原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退役军人子女;⑤部队服役期间,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边疆国境县(市)、边远三类地区和在国(境)外执行任务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服役连续三年或累计五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子女;⑥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⑦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 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重度残疾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区教育局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各幼儿园学位情况,统一协调派位到公(民)办幼儿园入园。派位政策生不占幼儿园招生计划。符合政策性优抚对象适龄儿童,于2024年8月2日前(含8月2日)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入园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白云区教育局教育科。

  2.对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及外籍人员来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本区户籍生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3.参加公办幼儿园登记的幼儿,需在2024年8月2日前(含8月2日)完成户籍变更手续(白云户籍以提供的户口簿上时间为准)。

  4.幼儿报名采取实名制登记。登记、摇号、报名后不能自行变更与变卖,不得从中谋取任何利益。家长登记审核时,务必提供真实有效资料。且每人只能填报1所公办幼儿园,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幼儿登记信息且不得参与其他公办园登记。

  5.公民办幼儿园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家长未及时关注到幼儿园招生通知,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信息登记、拿号、现场复核确认中任何一个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6.多胞胎参加2024年秋季白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的,“一号中签,同园录取”,即网上登记时在信息栏填报多胞胎幼儿信息,共用同一个登记编号,线下资格复核合格后,由幼儿园按多胞胎数量匹配发放号牌。如需摇号,一经摇中,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7.今年拟报名幼儿园中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招生的对象,有需求的家长可到意向园所咨询。

  8.各幼儿园务必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在接受登记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耐心宣传招生政策,努力为家长登记提供便利条件。区教育局对违规招生的幼儿一律不予办理学籍并责令幼儿园限期进行清退。

  9.各幼儿园要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不得拒绝能坚持正常参与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儿童和特殊儿童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

  10.各幼儿园收费情况。严格执行《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贵阳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筑发改收费〔2014〕560号)《贵阳贵安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筑发改价费〔2022〕718号)《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黔发改收费〔2015〕2133号)等文件收费要求,根据幼儿园办园性质、分类等级进行收费。招生时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若收费标准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11.对扰乱招生秩序的幼儿家长将取消其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资格,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机关。

  七、监督及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51—84867174;

  监督电话:0851—88307901;

  致电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本方案只对白云区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有效,最终解释权归贵阳市白云区教育局所有。

  附件

  1.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一览表.docx

  2.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docx

  3.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审核材料及部门.docx

  4.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现场资格确认所需资料.docx

  5.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一览表.docx

  6.2024幼儿园报名操作手册.pdf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白云幼儿园】,即可获取贵阳白云区幼儿园招生方案、招生范围、登记报名时间/地点/材料、幼儿园名单及招生计划、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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