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对象要求2024

导语 本次贵州省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贵州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的对象要求

  本次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乘用车为:注册登记在消费者名下时间至消费者填报补贴申请时满一年。

  (2)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旧乘用车,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 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的乘用车,报废日期应在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4)个人消费者新购乘用车及新购二手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无先后顺序),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5)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6)所有涉及置换(报废)更新的车辆在整个活动期间仅可参与一次,所购车辆不可同时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7)个人之间的转让置换不可参与本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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