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修文县禁捕通告(2020年版)

导语 2020年10月20日,修文县发布通告,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修文县指定水域全面禁捕,一直持续10年。

  一、修文县禁捕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10年禁捕期(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二、贵阳市修文县禁捕范围

  修文县境内12条河流,即:

  猫跳河、六广河、修文河、瓦灌窑河、穿山堰河、马关河、鱼梁河、平寨河、猫洞河、刘家沟河、葛马河、车田河;

  6个重点库区,即:

  索风营水库、修文电站、红岩水库、红林水库、窄巷口水库、桃源水库。

  三、禁捕内容

  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禁止收购、销售、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因养殖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捞长江天然渔业资源的,需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止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期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禁止多于一杆、一钩的休闲垂钓,禁止使用可视锚鱼器利用尖锐刺钩垂钓,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进行捕捞或在禁渔期内收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或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根据涉渔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劝阻或举报。

  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徇私枉法的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有权监督和举报。

  接到举报的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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