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关于清镇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2021年起)
导语 2021年1月1日起,贵阳清镇市的指定水域就不能再进行捕捞了,即使是休闲垂钓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
一、禁捕时间
2021年1月1日00:0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00时,为期10年。
二、禁捕范围
清镇市九个乡(镇)含卫城镇和三个街道办事处所辖水域范围,主要河流有猫跳河、暗流河、穿纲河、油菜河、羊叉河、乌沙河、麦西河、东门桥河、长冲河等14条,河道总长378.4千米,水域面积13. 456万亩。( 含红枫湖、百花湖、东风湖、索风湖清镇水域)
三、禁捕内容
禁捕期问,在禁捕范围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捕范围内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四、加强休闲垂钓管理。
休闲性垂钓只能实行岸钓,原则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垂钓方式。严禁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严禁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严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饵料;严禁垂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严禁买卖休闲垂钓渔获物等交易行为。
五、我市已规划为大水面增养殖区的天然水域、水库,按照《贵州省大水面增养殖渔业管理办法》( 黔农发[2018] 110号)执行。
六、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禁捕相关规定,凡违反者,农业农村部门及公安部门等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凡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本通告之规定,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有举报义务。
监督举报电话: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0851-82517558、0851-82572085
清镇市公安局:0851-82514960、0851-82572110
清镇市市场监管局:0851-82522354、0851-82572085
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0851-84408382、0851-8257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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