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附申领方式)
导语 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贵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如果参保不满1年或者主动辞职是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哦!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2025贵阳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领取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符合条件可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享受月数根据本人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的月数计算:
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累计缴费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
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为9个月;
累计缴费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期限为14个月;
累计缴费满6年的,领取期限为15个月;
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2025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1917元/人/月
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所在地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根据《社会保险法》《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号),决定于2025年2月1日起将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917元/人/月。
四、2022贵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方式
线下: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线上: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为si.12333.gov.cn。微信、支付宝也可以申领,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还可以通过“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在“社会保险”栏目下,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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