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积金提取额度
导语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是多少?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和提前偿还贷款等情况下,提取额度有所不同。
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一年还款本息总和
3、提前偿还贷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或共贷人)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总和。
4、补交土地收益金或偿还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20% )的: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一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为年房租超过年工资收入20%以上的部分(即:年房租-家庭年工资收入*20%)。
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内容
(一)以非按揭方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二)以按揭方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偿还贷款本息,间隔时间为12个月。可以同时提取主贷人配偶、共同购房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申请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三)职工及其配偶租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一次,间隔时间为12个月,提取额度同时不超过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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