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
导语 贵阳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且为1%的整数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每月可在银行代扣日前调整一次。
贵阳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
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且为1%的整数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每月可在银行代扣日前调整一次。
温馨提示:
1、缴存人在当月代扣日前设立个人账户的,应当自个人账户设立当月起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代扣日当日及以后日期设立个人账户的,应当自个人账户设立次月起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不得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前的补缴,可结合自身实际申请预缴住房公积金,预缴不得跨当前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
2、因缴存人银行卡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受委托银行无法扣划而欠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应在下次扣划前补足相应代扣金额。
3、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存且账户余额为零的,公积金中心可注销其个人账户。
4、连续欠缴3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将封存其个人账户;如申请继续缴存,连续缴存时间从恢复正常缴存当月重新计算。
5、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后,须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推荐阅读: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暂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查看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业务办理指南、公积金网上办理渠道、线下办理网点、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