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退役军人配偶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3

导语 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按350元/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

  一、贵州省退役军人未就业配偶城乡医保缴费标准?(2023年度政策

  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按350元/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

  二、2023年度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时间(对军人类群体)

  (一)集中征缴期

  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零星征缴期

  退役军人及无工作配偶: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202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后享受待遇时间

  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在零星征缴期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相关链接】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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