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阳职工暂缓偿还公积金政策(时限+流程)
导语 2022年6月27日起,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的部分职工,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一、2022年贵阳市职工公积金暂缓偿还政策内容
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包括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收入明显下降的职工,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的,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职工公积金暂缓偿还办理流程
1.申请。
借款人本人到发放贷款的管理部(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办理。
管理部(分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进行登记备案。
三、后续处理
借款人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自2023年1月起,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超期仍有逾期的,将开始登记逾期记录、计收罚息并将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四、政策实施时间
本通知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22年6月27日起开始执行。
五、暂缓偿还公积金申请表
点击下载: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以上内容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于2022年6月27日发布,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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