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政策有效期(2022年起)

导语 《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两年,自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一、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政策有效期

  考虑到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刚刚出台实施,《办法》是全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稳妥起见,采用试行的方式,试行期两年,自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二、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适用范围

  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开发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以下统称“本市”)分配、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适用本办法。

  贵安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点击查看: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三、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该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居住;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管委会)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含住宅、非住宅);

  4.未在本市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

  (二)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本市户籍人员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在贵阳市的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企事业单位聘用协议、社保缴纳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证明合法就业资料(选其一提供即可);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单身提供未婚承诺书);

  5.申请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分类评价证书等相关材料(选其一提供即可);

  6.针对产业园区就业人员,可根据其与产业园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申请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准入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项目的运营管理单位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受理初审:运营管理单位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后,将申请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并将申请档案资料扫描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材料核验、房产比对等方式进行初审。

  3.审核:区(市、县、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到运营管理单位上报的申请档案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材料核验、房产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核查、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核查、检查、抽查中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运营管理单位应立即对相关对象予以清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障房】,查看贵阳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租金标准、申请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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