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高新区人才公寓折扣享受条件一览(六折+七五折)

导语 2020年9月17日,贵阳高新区管委会发布了高新区人才小镇的住房租售优惠政策,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才可以通过规定的折扣购买住房呢?

  一、60%市场价格支持范围

  1.在贵阳市创新创业,且持有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经贵阳市认定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的人才;

  2.在高新区创新创业,且持有高新区A、B、C层次人才认定书的人才,主要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才等国际顶尖人才;

  (3)通过项目验收的省“千人创新创业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选拔管理专家、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等省部级人才;

  (4)年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骨干;

  (5)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等高级技能人才;

  (6)获得过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

  3.高新区直接引进,且持有高新区D层次人才认定书的人才,主要包括:

  (1)市管专家,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或世界知名大学硕士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权威机构公布的贵州企业100强、贵州民营企业100强企业有关负责人,以及年工资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3)省级技术能手、市级首席技师,以及具有一定成果的高级技能人才;

  (4)获得过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以上名义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

  二、75%市场价格支持范围

  1.在贵阳市创新创业,且持有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经贵阳市认定的各类人才;

  2.柔性引进与高新区企业(单位)开展合作,且已经取得合作成效的博士及以上人才、市级及以上专家等,包括持有高新区A、B、C、D层次人才认定书的人才;

  3.高新区直接引进,且持有高新区人才认定书的各类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包括下列层次及以上人才:

  (1)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发明专利前三位完成人,企业首席质量官,年工资性收入20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术研发骨干等专业技术人才;

  (2)高新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创新创业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以及年工资性收入30万元以上的经营管理人才;

  (3)高级技师和具有一定成果的技师等技能人才;

  (4)获得过相当于高新区工管委名义及以上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

  三、人才住房优惠销售规则及规定

  1.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达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外资准入和管理政策中购房条件的人才,可向房开企业申请,按同期同区域同类型物业市场价格享受相应优惠:

  2.经认定的人才本人限申购1套人才住房,同层次人才在贵阳市无住房的优先申购。

  3.购买人才住房不足五年的,不能以买卖、赠与、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方式处置该人才住房。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骗取政策的,除补足优惠金额外,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查看贵阳市人才公寓、人才小镇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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