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夫妻间过户车辆属于共有人变更吗?

导语 当夫妻一人成功中签一环号牌,但是车主不是本人的话,需要如何办理过户呢?

  车辆夫妻间变更是车辆所有权转移的一种变更方式,该方式必须是在购车时,购车发票等资料上已体现为双方或多人共有(夫妻双方或多方同时存在),车辆登记时即会以共有的形式确认双方或多方同时为车主(车辆所有人)并核发号牌。需要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共有人变更(即车辆所有权重新确定)的,可以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前往办理变更。

  如果车辆在初始登记时并未形成共同所有登记,则不属于共有人变更情形(即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登记的车主为唯一人员,即其为唯一车主),则不能通过上述方式变更所有权。需要过户至对方名下的,可采取以下方式中的一种进行:

  1、以拟取得所有权的一方的身份信息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然后与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新车主身份证一并携带前往办理过户。

  2、拟写赠予协议并经有资质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持公证书及上述资料前往办理。

  从实践来看,第一种方式最为简单,无需多人到场参与公证且费用较低(可向二手车交易中心或税务机关咨询,经向二手车交易中心发票开具机构了解,目前个人之间的过户代开发票通常在50元一起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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