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36种慢性病纳入贫困医疗救助
导语 《方案》将切实减少贫困患者就医支出、提高健康水平,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根据《贵州省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贵州省确保36种贫困慢病患者实际报销比达到90%以上,且年度自付县级以下(含县级)、市级、省级分别不超过1000元、3000元、5000元。
同时,36种慢病医保门诊和经转诊住院均取消起付线!
患以下36种慢性疾病可获救助
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精神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风湿性心脏病、老年性痴呆、心肌病、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肾病综合症、慢性肾炎、强直性脊柱炎、癫痫、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尘肺、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神经系统肿瘤、淋巴瘤、肝癌(新农合按病种重大疾病规定治疗周期内除外)、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规范药物治疗除外)、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细胞减少、甲状腺功能减退、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