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暂住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2016年7月28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2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流动人口暂住3日以上的,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由户主或者本人持流动人口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填写《暂住信息登记表》。

办理材料

1、房产证

2、租房合同

3、就业证明

4、就读证明

5、工商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点击查看:贵阳户籍派出所地址+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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