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线上学习(判断题2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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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线上学习(判断题201-250)

  201.《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02.《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应做好参保人员的参保身份验证工作,指引未办理备案人员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03.《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同时需备案到具体定点医疗机构。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04.《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05.《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的,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06.《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就医地对于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过程跨自然年度的,应以入院登记日期为结算时点,按一笔费用整体结算。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07.《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因同种疾病确需在就医地继续治疗或再次转外就医的,参保地经办机构应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方便参保人员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08.《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09.《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10.《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开通的具体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11.《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在备案地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12.《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就医地应将住院费用明细信息转换为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信息。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13.《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就医地应将住院费用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14.《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在地区间实行先预付后清算。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15.《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每年1月底前,国家级经办机构原则上根据上年第四季度医保结算资金月平均值的三倍核定年度预付金额度。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16.《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按照国家统一清分,省、市两级清算的方式,按季全额清算。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17.《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预付金在就医地财政专户中产生的利息归参保地所有。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18.《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各地医保系统停机切换时,应做好事前报备、事中验证、事后监测,确保数据迁移及时、完整、精准。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19.《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可连接医保系统的信息系统接入互联网。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20.《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就医地医保部门要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重点内容。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21.《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地医保部门要定期开展跨省异地就医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分析,精准锁定可疑问题线索,积极开展问题核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22.《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监管追回的医保基金、扣款等按原渠道返回参保地账户,行政处罚、协议违约金等由参保地医保部门按规定处理。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23.《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24.《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按照“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要求,提供便捷高效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25.《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的,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26.《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就医地规定执行。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27.《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就医地经办机构按要求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中做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医保服务协议状态等信息动态维护工作。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28.《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提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时,应专病专治,合理用药。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29.《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 预付金是参保地省级经办机构预付给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用于支付参保地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的资金。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30.《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预付金原则上根据上年第四季度医保结算资金月平均值的四倍核定年度预付金额度。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31.《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 省级经办机构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下载预付金额度调整付款通知书,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同级财政部门。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32.《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 当预付金使用率出现红色预警时,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可在当期清算签章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向国家级经办机构报送预付金额度调增申请。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33.《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 各省级经办机构在省级财政收款专户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变更相关信息。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34.《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因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时,就医地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及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参保地规定。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35.《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因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时,就医地没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定点医药机构及接诊医师要遵循相关病种诊疗规范及用药规定合理诊疗。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36.《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多个门诊慢特病待遇的,由参保地根据本地规定确定报销规则。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37.《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各地要支持参保人员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后合理的退费需求,提供隔笔退费、跨年退费和清算后退费服务。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38.《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就医地经办机构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涉及的医药费用不予支付,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扣除,用于冲减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39.《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40.《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地医保部门对一次性跨省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疑似违规费用,可以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提出费用协查申请。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41.《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各级医保部门可根据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问题的紧急程度,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提出问题协同申请,其中备案类问题需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42.《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

  答案: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43.《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文件规定,各级经办机构暂无条件设置独立内控管理部门的,应设置专职独立内控岗位且可兼任其他部门职务、职责。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

  244.《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时,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核对用人单位注册登记信息。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

  245.《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规定,内控评估工作采取本级自评、上一级考评的形式进行,市级经办机构每年至少检查评估1/2以上的县(区)级经办机构,原则上每2年为一个全面评估周期。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

  246.《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规定,明确内部控制工作标准及要求,实现经办全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属于内部控制原则里的规范性。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

  247.《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规定,明确内部控制工作标准及要求,实现经办全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属于内部控制原则里的合法性。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

  248.《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规定,各级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机构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加强对下级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工作的评价。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

  249.《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规定,内部控制原则包括合法性、全面性、有效性、规范性和制衡性。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

  250.《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规定,各级经办机构应强化操作规范管理,业务处理要具有可复刻性和可追溯性,不定期对系统的操作记录及使用日志进行检查。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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