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线上学习(判断题2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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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线上学习(判断题251-300)

  251.《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规定,各级经办机构应执行业务审核制度,针对较高风险业务,实行一事双审,除执行初审、复核程序外,增设终审和审核程序。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

  25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规定,各级经办机构应配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第三方机构承办医保业务准入退出机制、评价机制、考核标准,并进行随机或定期抽查和评价。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

  253.《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规定规定,各级经办机构应强化数据应用管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业务经办需求,明确专人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预警,异常数据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应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医保办函〔2021〕20号)

  25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个人身份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55.《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56.《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参保人员涉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且拒不配合调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不能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57.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58.《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59.《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不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60.《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不得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6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与定点医药机构建立集体谈判协商机制。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6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6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64.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由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责令追回。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65.《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66.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67.《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知识公益宣传,并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68.《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服务协议订立、履行等情况的监督。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69.《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拨付医疗保障基金。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70.《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维护公民健康权益。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7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7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应当确保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273.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时限是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74.职工参保登记办理时限是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75.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时限是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76.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办结时限是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办结。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77.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经办时间是每月1-15日办理。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78.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办结时限是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办结。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79.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办结时限是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办结。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80.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经办时间是每月1-15日办理。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8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办结时限是即时办结。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82.产前检查费支付办结时限是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83.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结时限是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84.结婚证是生育医疗费支付的受理材料。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85.结婚证是产前检查费支付的受理材料。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86.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结时限是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87.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所产生的未能联网结算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办理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88.生育津贴支付办结时限是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89.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结时限是评估时间不超过2个月。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90.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理时限是3个是自然日。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91.业务考核是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办理流程之一。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92.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结时限是评估时间不超过2个月。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93.零售药店业务受理时,若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零售药店补充。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94.业务考核是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办理流程之一。

  答案: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95.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变更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答案:错误

  依据:《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7号)

  29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社保发〔2022〕56号),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从2022年起,用3年时间稳妥有序实现用人单位和个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体制。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社保发〔2022〕56号)

  297.《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经办机构有权从定点零售药店获得医保费用稽查审核、绩效考核和财务记账等所需要的信息数据等资料。

  答案: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298.《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经办机构违反医保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299.《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答案: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300.《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定点协议续签应由定点零售药店于医保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

  答案: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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