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房屋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导语 核定范围包括私有房屋,包括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备案登记的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暂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应继承份额的房屋等,详见正文。

  贵阳市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房屋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一、私有房屋,包括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备案登记的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暂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应继承份额的房屋等;

  二、承租的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

  三、已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安置房屋;

  四、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原房屋面积;

  五、经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的房屋;

  六、其他须认定的房屋。

  注:申请人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个人在本市的上述房犀应当用于核定申请家庭房屋建筑面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查看贵阳公租房位置、申请指南、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