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内容一览(范围+对象+标准+材料)
导语 贵阳市各区的低保标准是695元/月,三县一市的低保标准是675元/月,申请低保需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一、贵阳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范围
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可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贵阳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对象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贵阳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标准
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之差,补差发放低保基本保障金。
(一)各地城市低保标准
贵阳市各区695元/月;
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675元/月;
其余县625元/月。
(二)各地农村低保标准
贵阳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4380元/年;
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4332元/年;
其余县4308元/年。
四、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必要证明。
五、贵阳低保申领流程
本人或委托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基层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县级审批→金融机构发放低保金。
六、低保申请受理机构
街道(乡镇)社会事务办或政务服务大厅。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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