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失业人员创办公司优惠政策(贷款/减税/行政费减免)
导语 贵阳市失业人员自己创业,能够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一、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扶持对象:登记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所需材料:
1.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亲笔签署的《贷款申请书》;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可使用临时身份证);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离婚时间一年以上的签订未婚声明书,(3)申请人达到结婚法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且未婚的需签订未婚声明书;
6.申请人及配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7.(1)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是合伙经营的,提供合伙协议书,(3)经营项目为特种行业许可的,提供相关资料(如:卫生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手续等);
8.经营场所是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经营场所是自有的,提供相关权属证;
9.反担保有关资料;
10.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领流程:借款人向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借款人项目进行审评→借款人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进行调查、审核→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受理机构: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办银行。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二、税费减免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未满3年的,可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优惠对象: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优惠标准: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税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所需材料: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及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由其留存《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备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无需留存资料备查。
申领流程: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即可。
受理机构:纳税人所在地税务部门。
办理时限:纳税申报期即时办理。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可自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贵州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事宜请咨询属地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查看贵州省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失业补助、失业保险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