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导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却还没有就业、在省内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阶段性失业补助金。

  一、贵阳阶段性失业保险补助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省内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须知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不得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规定执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三、贵阳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四、贵阳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贵阳市失业补助金执行标准为:1289元/人·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查看贵州/贵阳的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领取条件、申领指南和失业保险领取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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