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后医保怎么办?

导语 在贵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到后,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应该如何办理?

  一、贵阳市失业保险待遇终止后,医疗保险如何续保?

  答:失业保险待遇终止后,失业保险基金停止支付医疗保险费,为确保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失业人员请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续缴医疗保险费

  二、贵阳市医疗保险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贵阳市城镇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三、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负一层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851- 87987578、0851-85807413

  官网: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00

  四、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展东路D区D2(C)栋第15层、第16层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工作内容:负责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负责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编制;负责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管理;负责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用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和支付;负责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单独统筹结算的管理工作;负责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情况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签订,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业务的协调、指导工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查看贵州省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失业补助、失业保险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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