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怎么交?

导语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由谁缴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的医保要继续缴纳该怎么办理?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缴费

  二、失业保险待遇终止后,医疗保险如何续保?

  答:失业保险待遇终止后,失业保险基金停止支付医疗保险费,为确保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失业人员请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续缴医疗保险费

  三、2020年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2020年2月起,贵州省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统一上调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标准为:1611元/月

  四、贵阳市医保缴费基数(2020年)

  (一)参保单位及职工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及职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2020年7月1日起进行调整。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单位的缴费基数,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9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80%(4807.53元)的,以4807.53元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19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18028.25元)的,以18028.25元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8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缴费基数。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2020年7月1日起进行调整。

  月缴费基数为6009.42元(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100%),即:

  ☞35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月缴费金额为204.32元;

  ☞3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月缴费金额为264.41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查看贵州省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失业补助、失业保险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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