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温天气津贴适用范围
导语 用人单位只要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从事工作,都应当发放高温补贴,不管是不是全日制用工。那么贵州省发放高温补贴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一、高温天气津贴的适用范围
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发放高温天气津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参照执行。
二、在贵州打零工的劳动者可以拿高温补贴吗?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1小时,可以拿到1元高温津贴。
三、什么情况下需要发放高温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四、高温天气津贴的发放标准
(一)由于我省各市州温差较大,我省用人单位可选择二种发放方式之一:
1、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8元的高温天气津贴;
2、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按每月168元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9月。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1小时,发放1元的高温天气津贴。
(三)实施高温天气津贴后,企业不再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清凉饮料费等。
(四)发放高温天气津贴所需费用纳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天气津贴。
(六)今后,我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对高温天气津贴标准进行年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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