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C类人才范围划定标准(附认定程序)

导语 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1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1亿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等,都属于贵州省部级领军人才。

  一、贵州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有哪些?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2.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十”层次入选者;

  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领军人才”;

  贵州省“优才卡”获得者;

  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省部级选拔培养的专家;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

  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

  其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经认定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1亿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1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

  5.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或技术研发核心岗位,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或较强创新能力,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0万元以上的人才。

  6.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二、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对象

  人才分类认定对象为在贵阳市、贵安新区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有经济贡献的央属省属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人才。

  每年在贵阳贵安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符合D类及以上条件的,可申请认定。

  对意向来筑全职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可参照本办法申请认定,引进后直接兑现相应待遇。

  三、人才认定程序

  1.申报。填写《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核实后归口报市级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或所在区(市、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经复核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贵阳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办事大厅。

  2.审核。贵阳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办事大厅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实人才资格等信息。对符合《目录》中已明确认定条件的人才,直接确定为拟认定人选;对《目录》中需要认定确认业绩贡献的人才,经人才认定联席会评审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认定人选名单。

  3.公示。拟认定人选名单在媒体或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4.认定及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录入人才库,发放“贵阳人才服务绿卡”,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四、人才子女就学服务政策

  省级优才卡、“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 由市教育部门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贵安新区、各区 (市、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安排落实;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按学生原就读学校类别和学生学习能力水平, 由市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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