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租房优先政策一览(附租房费用标准)

导语 城市复员退伍军人家庭申请公租房可享受政府开辟的绿色通道;复员退伍军人家庭、企业参战人员家庭可不参加公租房公开摇号。

  一、贵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何优先政策?

  1.对符合贵阳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复员退伍军人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辟绿色通道,即报即审即办,做到应保尽保。

  2.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家庭、企业参战人员家庭,已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范围,但未进行实物配租保障的,按程序报审后,可不参加公租房公开摇号,直接进行实物配租

  二、公租房租赁费用标准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定期公布的市场房屋租金参考价的平均值确定;

  住房租赁补贴金额根据保障家庭收入和房屋情况按梯度分层次确定。

  单人户按2人标准发放,2人户以上家庭按实际保障人口发放。

  (一)季度住房租赁补贴金额=每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人均应保障建筑面积-人均现房屋建筑面积)×保障人口数×3个月×补贴系数。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补贴系数为1;

  2.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收入家庭,补贴系数为0.5。

  (二)每季度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少于100元的保障家庭,其住房租赁补贴按每季度100元发放。

  三、贵阳公租房实物配租管理

  1.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结合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原则上,一户保障家庭只能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按成套住房配租,也可以按宿舍型住房配租。

  2.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公开摇号或抽签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并将配租结果在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政务网站公示。

  3.已确定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入住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并入住。

  4.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基准价格。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指定运营管理单位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准的保障梯度,实行差别化租金。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二)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收入家庭,按照租金基准价格的50%收取租金;

  (三)其他收入保障家庭,按照租金基准价格收取租金。

  5.实物配租家庭申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凭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出具的退房证明,到社区服务中心按程序申请保障方式变更,从变更核准的当季度起,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6.符合贵阳市政府规定的市级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条件的保障家庭,可以申请租金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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