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阳失业保障政策内容(失业保险+临时生活补助)

导语 在贵阳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如果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而被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一、贵阳市失业保障政策

  (一)失业人员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自2019年12月起,登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

  (二)失业农民工

  被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20年5月至12月,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享受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二、失业保障补贴对象

  参保失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1611元/月;

  阶段性失业补助金,1289元/月;

  阶段性临时生活补助,695元/月。

  四、所需材料

  线上申请不需要提供材料。

  五、线下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2.银行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六、申领流程

  失业人员线上填报申领信息(或携带申领材料线下申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发放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七、受理机构

  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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