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不产登记条例(草案)》提意见方式

导语 《贵州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群众可以在2019年9月29日前通过2种方式提出意见。下文是征求意见的方式。

  一、提出意见方式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在2019年9月29日前,通过2种方式提出意见:

  是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2802750939@qq.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贵州省不产登记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91号,贵州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550004),并在信封上注明注明“《贵州省不产登记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贵州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贵州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安排和《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72号)要求,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起草,并在征求省直部门、各市(州)政府意见进行充实修改基础上,形成了《贵州省不产登记条例(草案)》。

  为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规章立法质量。现将《贵州省不产登记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贵州省不产登记条例(草案)》内容

  1.可通过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查看公告全文,网址:http://zrzy.guizhou.gov.cn/xwzx/tzgg/201908/t20190829_3878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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