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贵阳市不动产登记费从550元减至80元

导语 7月起,贵阳市减免不动产登记费从550元减至80元!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并调整了专利收费减缴条件。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已转发该《通知》,要求各地遵照严格执行。

  《通知》明确,对三种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包括: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同时,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通知》还调整了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

  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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