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购房入户常见问题解答

导语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多年,遇到的购房入户问题却是远远复杂的多,贵阳本地宝小编告诉您,这几类购房入户的常见问题,遇见不用着急,解决会有方法。

  一、本人在贵阳经开区万科金域华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已入住。想把户口从清镇的集体户口迁入经开区长江路,请问需要走哪些办理流程?

  答:所需资料如下: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迁入需要结婚证,子女迁入需要出生证及准生证。

  3、迁入时还须办理身份证(提供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

  4、本人书面申请及物管出具的入住证明。

  5、一寸白底照片一人一张。

  6、找社区民警申报。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点至下午17点。

  办理地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66号黄河路派出所。

  二、我与妻子在贵阳市花果园楼盘共同按揭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我妻子是买受人,我是共同共有人,我们都是外地户籍,现我妻子因意外去世,如果我想依据贵阳购房入户政策单独申请户口迁移的话,符不符合政策,如果可以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因购房人和您是夫妻关系而且是购房共有人,不管购房人死亡与否您都可以把户口迁入,入户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申请;

  2、入住证明;

  3、原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交付验收表原件及复印件;

  6、迁入时还须办理身份证(提供到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

  办理户口的相关流程:申请人将所需资料交派出所审阅,资料齐全的花果所将信息录入电脑,报分局审批,并将审阅资料交予申请人,申请人自己带上购房的原件材料及其它原件材料到南明公安分局一楼办证大厅审核,开据准迁证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省外的须将准迁证拿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迁移证)。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三、请问在贵阳购房入户政策中,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一方为买受人,另一方为共同共有人,如果买受人户口不从外地迁入,共同共有人可以单独将户口从外地迁入贵阳吗?

  答:可以,携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夫妻双方(需现场签协议)到购房地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办理即可。

  四、我和妻子都是外地的。我们于2011年在修文县文城逸都购住房一套,2013年交房后一直没有上到户口。派出所户籍警及领导都签字了,窗口办证员又要我提供门牌号及街道名,不然就上不了。可我只知道购房合同上的修文县阳明大道文城逸都几拣几单元几号,办证员说不行,叫我问房开,房开说这是公安户籍管理编制的。我跑了好多次都没弄清。由于我和妻子的户口是读书时办的集体户口,眼看身份证马上到期了、孩子三岁了要上学,不知道怎么办?

  答:由于修文县新建“文诚逸都”小区跨龙场镇多条道路,房开商之前不能确定其属哪一条路,公安机关也不能对其门牌进行编号,故造成业主不能及时将户口迁入。目前,我局修文县公安局已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明确“文诚逸都”为龙场镇诚意路40号。您可带上相关手续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到修文县龙岗派出所户籍室(现暂在龙场派出所办公)办理相关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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