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阳市中职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一览

导语 今天小编就把新鲜出炉的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职招生任务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2018年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享给各位。

筑教办发〔2018〕24号

关于下达2018年中职招生任务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职招生任务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办职成函〔2018〕39号)及市教育局扶贫攻坚“春风行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教育“9+3”计划成果,加大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我市中职招生和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招生工作任务,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中职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2018年省教育厅下达我市中职招生任务21000人,结合我市实际,将中职招生(输送)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区(市、县)(见附件1);明确各公办中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含招收来自全省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2760个深度贫困村、贵阳市100个低收入困难村和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初中毕业生700人)(见附件2);民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做为市教育局对各区(市、县)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各区(市、县)教育局务必高度重视,统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细化到校、班、人,实现初中毕业生应读尽读,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招生任务。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市、县)教育局、职业学校要认真制定好2018年职业教育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手段,广泛深入宣传职业教育在工作就业、升学成才、减轻家庭负担等方面的重要优势。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等系列活动,于3月-5月组织开展好“开放周(日)”活动,安排本地初中学校举行“初中学校开放周(日)”,对市属职业学校开放;组织初中毕业生、精准扶贫对象、适龄社会青年参加“职业学校开放周(日),各职业学校要通过职业体验等学生感兴趣的方式组织好“职业学校开放周(日)”,全面宣传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就业政策和升学政策。

  (二)正确引导,相互融入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正确引导辖区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好学生前期宣传指导工作,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加强职业体验教育、职业意识培养、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和组织学生进入工厂、企业进行体验式参观等形式,对适合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进行引导,根据学生兴趣、爱好等选择适合的职业学校,待学生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后,选择报读职业学校。

  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合学校优质资源和自身特点,开发适合中小学生职业教育的体验式专题讲座,择优推送到中小学校。

  三、提高质量,增强服务能力

  各区(市、县)教育局、职业学校要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能力,密切联系大数据、大健康、旅游服务、吉利汽车等重点产业,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联合培养,通过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每所职业学校对接服务2个以上市重点产业企业,毕业生本地就业率达到50%以上,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培养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同时,要注重学生关爱工作,逐步降低流失率,中职学校流失率控制在10%以内,确保学生招得进、留得往、学得好、走得畅。

  四、严格管理,规范中职招生

  (一)明确中职招生对象

  我市中职教育实行春季、秋季两季招生。中职招生录取春季注册时间截止到4月20日,秋季截止到11月10日结束。中职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才能注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返乡农民工、城市下岗失业和待业人员、复转军人及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

  (二)规范中职招生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统筹好本地中职招生工作,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的中职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名单,对在本地招生的学校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公布和备案的中职学校不得开展招生活动。中职学校必须服从所在地教育局的安排并反馈所招学生名单。中职招生实行注册入学制度。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招生管理部门按照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安排,统一组织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有序录取,并负责组织所属招生学校及在辖区内招生的省外学校分别登陆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中职系统”)省内和省外招生管理平台,按实际到校生人数注册新生。招收非应届毕业生的,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资格,办理注册手续。

  联合办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的通知》(筑教办发〔2018〕29号)执行。省外来筑招生学校必须在每年6月20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后方可进行秋季招生。

  (三)严格实施中职招生“阳光工程”

  各区(市、县)教育局、招生办、职业学校和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要坚决杜绝招生乱收费,抵制不正之风,认真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八公开”纪律要求和工作制度,切实做好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规范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严禁中职招生学校以任何形式有偿招生;严禁生源学校及校长、班主任、教师等相关人员向无招生资质学校输送生源;严禁向中职学校索取或接受生源组织费、介绍费、好处费等;严禁搞区域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招生监督电话:市教育局87988430、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85519677

  五、切实做好精准脱贫招生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局、职业学校要加大面向全省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2760个深度贫困村、贵阳市100个低收入困难村和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的宣传、引导、招生工作力度,对于就读职业学校的精准脱贫对象子女除享受规定减免政策外,各职业学校还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免除住宿费、书本费、服装卧具费、保险费等方面费用,鼓励达到一定精准脱贫招生规模的学校开设“精准脱贫订单班”。

  六、强化责任意识,严肃查处违规招生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要落实责任、主动作为、严格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级中职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直接责任人。要逐级签订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目标任务责任书,完善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没有升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初三毕业生要全部移交到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市教育局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升学率、控制中职学生流失作为对各区(市、县)教育局、职业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各区(市、县)教育局纪检部门要加大对违规招生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格查处和纠正各类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损害学校和师生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稳定的行为,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重复或虚假注册学籍套取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财政补助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职业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努力其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强调工作纪律,加强与生源学校和区(市、县)、乡(镇)、社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切实做好中职招生工作。

  七、加强统计,规范资料上报工作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要深刻认识中职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制定2018年中职宣传工作方案并在3月25日前将宣传工作方案(含初中学校开放日安排)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二)各区(市、县)教育局、职业学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统计,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招生进展情况分别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1.各区(市、县)教育局填报《2018年贵阳市中职招生、宣传工作统计表》(附件3)、《2018年贵阳市输送省外中职学校就读统计表》(附表4)、《2018年贵阳市输送省外中职学校就读学生花名册》(附表5);

  2.各职业学校填报《2018年贵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情况统计表》(附件6)、《2018年贵阳市中职学校精准扶贫招生台账》(附件7)

  春季招生情况报送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秋季招生情况报送实行半月报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每月15日、30日分别报送至贵阳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形式为加盖公章纸质文档传真(或扫描件)和电子文档。

  贵阳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人:尚剑波,电话:87988430,电子邮箱:40222405@qq.com;

  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联系人:曹玉忠,电话:85519677,电子邮箱:3548111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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