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起贵阳残疾学生就读补助扩面提标

导语 《办法》首次将学前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纳入补助范围,同时将补助对象由低保户放宽到贵阳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困难残疾户,本科及以上残疾统招学生将不限制家庭经济条件。

  补助对象和条件

  受助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指本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下称《残疾证》);残疾人子女指学生监护人之一(父母,如无父母,则指学生的抚养人)是残疾人并持有《残疾证》。

  2、申报时家庭属于低保或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困难对象,本科及以上的残疾统招生不限制家庭经济条件。

  3、所就读学校经国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

  在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和特教学校等机构享有全免费服务的学生,不列入本办法补助范围。

  补助类别和补助标准

  就补助类别而言,贵阳市户籍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补助分为学前教育阶段、高中(中职)阶段、高校(大专、本科及以上)阶段三类。

  就补助标准而言,贵阳市户籍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在学前、高中(中职)阶段: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高校(含大专、本科及以上)阶段: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

  申请相关要求

  (一)申请时限

  每学年申请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1日-9月20日。

  (二)提供材料

  1、户口薄;

  2.残疾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3、低保证或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本科及以上的残疾统招生不用提供;4、《贵阳市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就读补助申请表》,连续申请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三)申请流程

  申请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或区(市、县)残联领取《贵阳市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就读补助申请表》,该表也可在贵阳市残联网站下载。填写完整盖上有关单位公章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每年8月1日-9月20日交乡镇(社区)残联初审,由乡镇(社区)残联汇总逐级上报。

  (四)补助发放

  就读补助于次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到位,发放原则上采用社会化方式;特殊情况发放现金的需提供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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