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附营养改善计划标准)
导语 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标准为800元/生•年,更多资助政策见正文。
贵州省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标准为800元/生•年。
2.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在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向在园儿童每生每天提供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600元/生•年。
3.校内资助。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拓展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小学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初中寄宿生1500元/生•年、非寄宿生750元/生•年(标准从2024年起执行)。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向学生每生每天提供5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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