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导语 参保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增职工以起薪当月应发工资作为个人月缴费基数,如个人月工资收入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0%以上的,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
贵阳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一、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并适用于国家机关合同制工人,社会团体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二、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增职工以起薪当月应发工资作为个人月缴费基数,如个人月工资收入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0%以上的,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
三、缴纳比例
目前失业保险执行阶段性费率(执行至2025年12月), 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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