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2025年)

导语 贵阳开阳县2025年招生政策、学区划片公布,网上登记报名时间为6月10日-19日每天9:00-24:00。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5〕3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开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结合开阳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思想

  以 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依法有序实施开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及时更新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台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排查报告和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三项工作制度,强化学生到校情况日报告制度,规范运用《省教育厅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确保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统筹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县级实施义务教育招生主体责任的要求。在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县教育局制定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政策,划定学校服务范围,组织学校开展资格审查及录取等工作,确保规范招生。

  (二)坚持按计划实施招生入学原则。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师资水平等因素,编制下达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按计划招生。

  (三)坚持网上登记原则。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网上登记入学,统一实施计划招生管理。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s://yjrx.gyzkzx.cn)登记后,服从平台派位。

  (四)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学校不得通过面试、面谈、测评、简历资料、体验活动等方式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按照家长自愿申请的原则,结合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长幼随学,尽量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但不包含自由择校。

  (五)坚持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原则。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和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的工作要求,开阳县民办学校报名对象为开阳县户籍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开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民办学校。

  四、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一)坚持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原则。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根据《开阳县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要求,安排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坚持保障残疾儿童入学需求原则。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居住在开阳县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残疾证等到县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入学;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三)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到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搬迁户子女入学衔接工作。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归国华侨子女等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抚政策。

  五、招生对象和实施流

  (一)招生入学对象

  1.县城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

  (1)有县城区域学校(园)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无县城学校(园)学籍的开阳县城户籍(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办事处县城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办事处所属村小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纳入当地村小派位。

  2.乡镇义务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1)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在本乡镇学校(园)毕业的非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

  开阳县户籍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开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4.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在开阳县县域居住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二)网上登记

  1.登记时间

  6月10日—6月19日,每日9:00—24:00。

  2.登记渠道

  (1)进入“爽贵阳”微信小程序或手机APP,在页面内找到“义教入学”登记入口。

  (2)直接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yjrx.gyzkzx.cn。

  (3)登录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yang.gov.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4)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yzkzx.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为了更好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时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QQ浏览器(极速模式)。

  3.网上初审

  登记期间,家长请按照平台要求登记信息(学生信息要如实填写,如填报虚假信息将影响学生正常入学),平台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审核学生的户籍或居住证等信息。平台将学生信息进行比对筛查,比对不一致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县教育局核对信息,按招生流程重新派位入学。

  4.实施派位及派位顺序

  所有符合条件入学学生均需按要求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平台根据信息采集和比对结果实施派位。

  (1)县城区域学校派位流程

  第一步:县城户籍。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办事处县城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入学信息采集证明所提供居住地址实施派位。

  第二步: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房产证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入学信息采集证明所提供居住地址实施派位。

  第三步:非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对非产权房按入学信息采集证明所提供居住地址实施派位。

  第四步:租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对租房户按入学信息采集证明所提供居住地址实施派位。

  (2)乡镇区域学校派位流程

  按户籍地乡镇就读学生→跨乡镇就读学生顺序逐步实施。

  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三)随迁子女积分审核

  7月14日—7月16日,监护人持积分印证资料到开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开阳县迎宾大道1号麒龙城市广场C区)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窗口进行积分审核,经部门签字盖章后到县教育局汇总审核得分。县教育局对随迁子女积分结果进行公示。

  (四)现场审核时间及流程

  平台将于7月26日后开放打印现场审核表,家长按现场审核表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供的资料到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该生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现场审核时间为:

  1.县城学校审核

  (1)县城户籍。7月29日9:00-12:00,监护人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入学信息采集证明等资料到通知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2)开阳县其他乡镇户籍

  一是产权房户。7月30日9:00-12:00,监护人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房产证(或备案登记表)、入学信息采集证明、县城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小升初学生)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二是非产权房户。7月30日14:00-17:00,监护人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入学信息采集证明、水或电缴费证明、县城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小升初学生)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三是租住房户。7月31日9:00-12:00,监护人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入学信息采集证明、县城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小升初学生)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四是随迁子女。8月9日9:00—12:00,根据派位情况,监护人持《开阳县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积分表》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2.乡镇学校审核

  7月29日,监护人持户口簿等资料,到通知学校现场审核。

  (五)阳光分班工作

  开学前一周内(具体日期后续公布),按照《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的实施意见》要求完成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生的阳光分班工作。分班结束后,学生及家长可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的分班结果。

  (六)复审及入学办理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做好新生入学的复审工作,组织人员对新生入学情况进行复审。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网上登记入学要求,确保录取学生应登尽登,不允许开展线下录取,并严格按规定实施“阳光分班”工作,根据网上录取复审结果办理学籍。

  六、片区划分

  根据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县城范围内生源信息情况,县城区域学校按照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网格分布情况实施划片,乡镇以属地实施划片招生,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

  1.开阳县2025年县城小学划片一览表

  2.开阳县2025年县城中学划片一览表

  3.开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4.开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长幼随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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