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货车过路费计算公式
导语 在贵州省,1到6型的大货车过路费分别该怎么计算?货车过路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贵州省货车通行费调整在2019年11月22日召开听证会,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定价方案要点主要如下:
一、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定价方案要点
本次调整主要为推进货车ETC快捷通行所作的计费方式的调整,收费费率采取平移方式进行,不调价,不增加货车总体负担,主要内容包括:
1.调整计费方式。货车收费方式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基本费率为0.5元/公里。
2.统一车型分类。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结合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将货车分为6类,并增加专项作业车大类。
3.将货车(轴)型收费系数从过去的5类车分别是1.5:3.5:6:7.5:9.5,采用费率平移计算后,调整为6类车分别是0.9:1.4:3:4.2:4.5:6.15。
4.六轴以上货车(含大件运输)以6类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每增加一轴按增加0.5的收费系数,专项作业车的车(轴)型收费系数参照货车标准执行。
5.以按里程加权平均的车货总质量(剔除超限超载等不合理因素)为重要依据,调整后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每一类货车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二、相关成本测算方法
本次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立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目标要求,以深化高速公路制度改革为动力,以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为导向,科学测算和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成本,最大程度避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生较大波动,统筹维护好高速公路使用者、投资者与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一) 测算思路
1、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本次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以里程加权平均的车货总质量(剔除超限超载等不合理因素)为重要依据,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2、不考虑高速公路货车分流影响
货车按车(轴)型收费后,空车的通行费高于现行计重收费标准,部分空车将转移到普通公路,产生分流问题。考虑到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里程密度较低、空车分流比例难以量化等因素,本次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不考虑货车空车分流的影响。
3、科学测算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
对6轴以上货车,在6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一定收费系数的方法,制定合理的收费系数,确保标准装载的大件运输车辆不因计费方式调整而增加通行费用。
4、兼顾高速公路发展需求
目前,我省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债务压力重,通行费收支缺口较大。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应避免通行费收入大幅波动,防止产生债务风险,确保高速公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5、鼓励货车提高运输效率
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后,同类车型空载、平均装载和满载将执行同样的收费标准。在保证总体货车通行费稳定的前提下,平均装载货车通行费略有下降或持平,而满载货车通行费会大幅下降,将促使货车提高满载率,有利于促进公路货运行业集约经营,进而提升全社会运输效率,降低物流运输成本。
(二) 测算方法
1、收费系数采用同类货车车(轴)型通行费平移方法
按照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和收费标准重新核定要求,按每一类货车车(轴)型收费额等于同一类型按原计重收费的收费额,在路网内货车流量和平均运距不变的条件下,测算1-6类货车收费系数。
2019年8月23日,交通运输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政策调整工作研讨会”,会上,部专家建议“六轴以上货车(大件运输车辆)以6类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每增加一轴按增加0.4-0.6的收费系数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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