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级人才公寓奖励政策(条件+程序)

导语 在贵州省全职工作8年以上且省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对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奖励一套人才公寓。

  一、贵州省级人才公寓奖励政策

  在贵州省全职工作8年以上且省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奖励一套人才公寓。

  贵州省奖励给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视同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励,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购买省级人才公寓申报程序

  1.申请:

  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根据人才业绩贡献、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等情况,可为相关人才申请奖励人才公寓,并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2.审核: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人才公寓资产管理机构等单位,重点对奖励人才公寓住房对象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等有关情况进行研究审核,审核通过的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产权办理:

  经审定获得奖励人才公寓资格的人才,凭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协助下,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相关手续。

  三、享受贵州省级+人才公寓政策的对象

  1.持有我省省级“优才卡”的高层次人才。

  2.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引进的产业重点人才(引进的产业重点人才团队其他成员住房由用人单位保障,确有困难需申请租住省级人才公寓的,由用人单位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可采取多人合租一套人才公寓的方式解决)。

  3.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学科等各类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

  以上人才需全职在我省工作,或通过“柔性引进”方式在我省每年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且在贵阳市区(特指不含三县一市的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查看贵州省、贵阳市人才公寓政策、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人才优惠政策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