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积金贷款材料(材料+条件)

导语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一、贵阳市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向公积金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二)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等。

  (三)首付款证明: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售房人或符合规定的第三方出具的收据或已支付凭证。

  (四)贷款用途证明: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五)贷款担保资料:贷款采取抵押方式的,提供抵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及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六)个人信用资料: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

  (七)贷款收款账户资料。

  (八)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贵阳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四)信用记录良好。

  (五)有符合法律规定及担保条件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七)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查看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业务办理指南、公积金网上办理渠道、线下办理网点、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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