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贵州省户籍且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禁止性要求:
1.贵州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无信息的;
2.户口疑似虚假、重复登记的;
3.申领人提供的所需材料中信息与贵州省级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不一致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办理材料
1.年满16周岁公民申领,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申领,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亲属关系的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件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办理地点
1.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
2.市级政务大厅公安窗口(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负一层);
3.各区(市、县)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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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公安部《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规定,免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咨询电话:085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