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取得本市的合法居住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独户居住,合居者需取得同住人同意;
四、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人应按要求到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授权的犬类免疫点办理免疫证明;
五、根据《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文明养犬,依法依规养犬。(不得饲养禁养犬,须为犬只依法植入电子身份芯片);
六、养犬人既可带齐办证所需材料前往犬证服务网点现场登记,也可在线立即申请;
七、保证登记的犬主信息、犬只信息及办证材料的真实性,违者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准养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