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贵州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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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条件: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作业(以下简称“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依法享受高温天气津贴。其中,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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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额度:一、全日制用工 我省用人单位可选择二种发放方式之一: 1、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8元的高温天气津贴; 2、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按每月168元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六至九月。 儿、非全日制用工 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1小时,发放1元的高温天气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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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每年6-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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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