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导语 遵义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0名,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遵义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
学校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高引办),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
二、公开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
2024年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0名,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等详见《遵义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职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应与岗位需求相符合。
三、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国(境)外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除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外,原则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一致且所就读高校QS世界排名在前300位以内;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到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科(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6号遵义师范学院行政楼432)报名;或发送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到邮箱zysyrcb@163.com。
3.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填写《遵义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联系电话:
陈治松(遵义师范学院党委书记):13508509925
张 鹏(遵义师范学院分管人事副校长):13398520382
李明刚(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处长):13765936066
周 云(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副处长):15885623319
李 平(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科科长):15885647632
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科:0851-28938296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人事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类汇总,经人事处、相关学院及分管校领导三方同意后,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人选确定以后,学校将视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技能、学术素养和综合素质。
(1)由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学校党委书记、分管人事副校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师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表现,结合其前期工作和学术积累等情况,提出面试(考核)结果的初步意见。
(2)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采取讲座或试讲形式进行,本项占比40%。
(3)综合素质采取答辩形式进行,本项占比60%。综合素质考核含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内容。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同一职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并列人员再次面试。划定最低分数线8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高引办研究同意后,可复查一次。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意识形态、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其中,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考察(政审)对象一票否决。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高引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高引办在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学校审核
面试(考核)结果的初步意见及体检、政审、公示等情况由学校人事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后,报学校党委会审核。
(八)聘用备案
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接受工作分配。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后的待遇
1.安家补贴(税后一次发放)和科研支持
人才类别划分根据《遵义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工资待遇。根据国家、遵义市及学校的相关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待遇,签订8年服务期协议的博士,可直接享受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每月享受遵义市(或贵州省)的高级人才津贴,入职五年未评上副高职称,按专业技术十级兑现工资待遇。
3.其他服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请遵义市(或贵州省)“人才服务绿卡”,人才凭卡享受岗位聘用、职称评定、配偶安置、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旅游服务等优惠便利政策。
五、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1-28927163(遵义师范学院纪委)。
六、其它
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高引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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