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告
导语 招生政策以“贵阳教育”“清镇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切勿轻信“内部渠道”“提前预录”“保录承诺”“保分重点班”等虚假信息。
清镇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告
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启动,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防范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平台(如微信群、抖音、朋友圈等)散布虚假招生信息,或以“预录”“保录”等名义实施诈骗,现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就规范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的规范要求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及贵阳市招生政策,全面落实以下规定:
(一)严守招生纪律。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开展选拔性考试,或将其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公平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收取学生个人简历、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视频音频等个人材料等作为录取依据,杜绝变相“掐尖”或提前预录学生等违规行为。
(三)规范编班管理。严格执行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政策,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校园开放日”“研学活动”等名义变相组织招生考试或宣传。
(四)落实公民同招。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办同步招生”,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
(五)强化信息公开。所有招生政策、流程及结果均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确保公开透明。
二、适龄儿童家长入学须知
(一)认准官方渠道。招生政策以“贵阳教育”“清镇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切勿轻信“内部渠道”“提前预录”“保录承诺”“保分重点班”等虚假信息;
(二)按照流程入学。按官方公布的统一时段线上登记,按时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审核确认,在统一平台上查询录取结果;
(三)落实就近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在公办学校按居住地(房产)免试、划片入学;非清镇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无房产)按照积分统筹安排入学。
(四)警防诈骗信息。招生过程中凡要求缴纳“报名费”“中介费”等行为均属诈骗,请保留证据并立即举报;
(五)共建教育公平。如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清镇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共同维护招生秩序。
监督举报电话:
0851-82586042、0851-82586043
清镇市教育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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