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导语 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区域招生,考生须具有招生区域的学籍或户籍,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

  安顺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安顺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序号 县(市、区)
学校名称
(与学校公章一致)
学校类型
2024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计划数
办学性质 备注
示范性高中 非示范性高中
招生
计划数
辖区内招生计划数 跨区域招生计划数
1 市直 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 1000 1000 公办 全市范围内招生
2 市直 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 1000 1000 公办 全市范围内招生
3 市直 安顺市民族中学 800 800 公办 全市范围内招生
4 市直 安顺市实验中学 300 300 公办 全市范围内招生
5 西秀区 安顺市西秀区高级中学 1100 1025 75 公办
6 西秀区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中学 800 690 110 公办
7 西秀区 安顺市第三高级中学 780 780 0 公办
8 西秀区 安顺阳光未来学校 350 200 150 民办
9 西秀区 安顺市银河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350 300 50 民办
10 西秀区 安顺市三联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295 220 75 民办
11 平坝区 平坝第一高级中学 1100 900 200 公办
12 平坝区 安顺市平坝区第三中学 300 300 公办
13 平坝区 平坝区集圣中学 470 400 70 民办
14 平坝区 平坝区枫林高级中学 145 135 10 民办
15 普定县 普定县第一中学 1000 900 100 公办
16 普定县 普定县实验高级中学 1000 1000 公办
17 镇宁县 贵州省镇宁民族中学 1000 700 300 公办
18 镇宁县 镇宁实验学校 300 300 公办
19 镇宁县 安顺镇宁弘毅中学 400 340 60 民办
20 关岭县 关岭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 1050 710 340 公办
21 关岭县 关岭县综合性高级中学 600 450 150 公办
22 关岭县 安顺市关岭薪传高级中学 850 650 200 民办
23 关岭县 关岭德艺学校 1000 650 350 民办
24 紫云县 紫云县民族高级中学 1200 1100 100 公办
25 紫云县 紫云县天立实验高级中学 600 500 100 民办
26 紫云县 安顺市慧海实验高级中学 550 350 200 民办
27 开发区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 450 390 60 公办
28 开发区 安顺行知高级中学 395 255 140 民办
29 开发区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洋实验学校 315 200 115 民办
30 开发区 安顺市娄湖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215 140 75 民办
31 开发区 安顺市双阳实验高级中学 480 420 60 民办
32 开发区
安顺市集圣中学有限公司开发区
校区
480 380 100 民办
33 黄果树 安顺市黄果树高级中学 250 150 100 民办
合计: 33所 9 24 20925 17635 3290

  一、严格落实招生计划。根据全市九年级学生毕业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以及往年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等,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作如下分配(见附件),本计划实行一次性下达,不得随意增加,确需调整的,须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审批。要认真落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政策和区域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政策,配额生指标要根据初中学校学籍人数科学分配到校,并向薄弱初中倾斜,确保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区域优质高中配额生总招生计划比例不低于50%。

  二、明确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要按照属地招生范围进行招生,进一步调减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县招生计划数,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州)招生。县(区)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可申请一定比例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余指标主要招收属地区域内生源(须具有本县区学籍或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区域招生,考生须具有招生区域的学籍或户籍,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西秀区、开发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按同一区域统筹招生。具有黄果树旅游区学籍或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镇宁县、关岭县、西秀区、开发区县域内普通高中。

  三、加强学籍注册管理。各县(区)、市直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名册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学籍人数要与批复的招生计划数相一致,注册学籍人员信息与统一录取平台信息相一致,注册学籍人数与实际到校报到、就读相一致,注册学籍成绩不得低于本学校最低录取分数,新生学籍注册须于9月30日前完成各学校不得招收未参加今年中考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低于最低控制县的学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其后果由相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自行负责。

  四、严肃招生纪律。为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实现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学籍和转学;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高中或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民办学校委托第三方采用商业运行模式进行招生。

  >>推荐阅读:2024年安顺中考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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