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哪些人不能报考公务员?

导语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被开除公职的人、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等不能在贵州省报考公务员、人民警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5.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6.截止2020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截止2020年7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9.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1.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12.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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