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修订版) 政策解读

导语 贵州省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修订版)发布,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政策解读一起来看!

  贵州省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修订版) 政策解读

  一、修订依据和背景是什么

  按照《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要求,2019年,我厅按程序制定了《贵州省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肩高与体重标准》(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19年〕第9号)(以下简称《名录》),并于7月30日公开发布。根据《名录》制定时专家提出定期更新名录的建议,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2023年11月,我厅正式启动烈性犬名录修订工作。

  二、修订版与原版本有什么不同

  烈性犬名录:与2019第9号公告发布的30种相比,《修订版》烈性犬名录保留27种、删除3种、新增4种、修改了3种,共明确31种烈性犬名录。具体为:一是将性格较温顺、稳定且大部分省(市)未将其纳入烈性犬名录的伯恩山犬、恶霸犬、英国斗牛犬移除烈性犬名录;二是新增性情较凶猛,攻击性较强的松狮犬、秋田犬、捷克狼犬、巴仙吉犬为烈性犬;三是对部分犬只名称进行了规范性修改。将“杜宾犬”修改为“杜宾犬(迷你杜宾犬除外)”、“马犬”修改为“马犬(马里努阿犬、比利时马林诺斯犬)”、“苏俄牧羊犬”修改为“苏俄牧羊犬(苏俄猎狼犬)”。

  大型犬标准:考虑到犬只饲养的差异性导致同品种体重差异较大,不宜作为大型犬评定标准,修订版删除了原目录中的大型犬体重标准。

  三、修订后的烈性犬名录及大型犬标准是什么

  烈性犬名录(31种):藏獒、比特犬、土耳其坎高犬、罗威纳犬、狼青犬、昆明犬、马犬(马里努阿犬、比利时马林诺斯犬)、阿富汗猎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勒犬、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猎犬、苏俄牧羊犬(苏俄猎狼犬)、牛头梗(牛头㹴)、英国马士提夫犬、意大利卡斯罗犬、法国波尔多犬、俄罗斯高加索犬、威玛猎犬、雪达犬、纽芬兰犬、大丹犬、德国牧羊犬、杜宾犬(迷你杜宾犬除外)、意大利纽波利顿犬、斯坦福斗牛梗(斯坦福斗牛㹴)、松狮犬、秋田犬、捷克狼犬、巴仙吉犬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大型犬标准:肩高60 cm及以上。

  四、适用范围是什么

  饲养大型犬只应当在固定场所圈养或者栓养,禁止饲养烈性犬。

  >>点击查看:贵州省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修订版(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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