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森林火警报警(举报)全天候值守电话一览

导语 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5月10日为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禁火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行为,应当向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及时反映;发现森林火情时,立即拨打辖区内24小时森林火警报警(举报)全天候值守电话。

  贵阳/贵安森林火警报警(举报)全天候值守电话

  贵阳贵安森林火警报警电话:85964317

  云岩区:86652010

  南明区:85530376

  花溪区:83851138

  乌当区:86846287

  白云区:84402215

  观山湖区:82215633

  清镇市:82624519

  修文县:82391053

  息烽县:87721170

  开阳县:87225599

  贵安新区党武街道:83790000

  贵安新区高峰镇:34668091

  贵安新区马场镇:38158001

  贵安新区湖潮乡:83320000

  一、禁火时间

  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5月10日为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禁火期。

  二、禁火范围

  贵阳市贵安新区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

  三、禁火内容

  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以下野外用火行为:

  (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地)。

  (二)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杂物、烧田坎、烧灰积肥、烧木炭、炼山及其他未经许可的农事用火行为。

  (三)严禁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

  (四)严禁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和玩火等活动。

  (五)严禁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等行为。

  (六)严禁其他未经许可的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行为。

  (七)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禁火区特殊用火规定

  因生产、工程施工、演练、治病虫鼠害、冻害、抢修设备等确需在禁火区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且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其他确需在禁火区域内用火的,必须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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