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白云区烟花爆竹禁放时间+区域
导语 在禁止销售、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禁止燃放地点外,下列时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2024年2月9日至2月10日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2024年2月11日至2月24日)每日8 时至24时。
2024年白云区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一、白云区禁止销售、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以环城高速(观山湖至白云段)至曹关收费站沿云环中路、云环东路连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线为界(具体说明:环城高速以东;云环路、云环中路及云环东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环形线以内的白云辖区范围内以及都拉营街道办事处属于禁止销售、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图源:白云区人民政府网
为了满足居民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在禁止销售、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禁止燃放地点外,下列时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2024年2月9日至2月10日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2024年2月11日至2月24日)每日8 时至 24 时。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以下重大单位和重点区域全年禁止(包括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燃放烟花爆竹:
1、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5、车站、公共交通车站台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8、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9、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1、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12、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地点。
三、白云区其他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规定
除禁止销售、限制燃放区域和禁止燃放地点外的其他区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常年燃放烟花爆竹,持有效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零售店可以常年销售烟花爆竹。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广大市民应当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店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含冷烟花),切勿购买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假冒伪劣的“三无”烟花爆竹产品,不到无资质的店铺及网上购买烟花爆竹,购买烟花爆竹时要查验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产品名称、产品级别、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安全警示语、燃放说明。
(二)广大市民应当根据燃放需要适量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大量存放,购买的烟花爆竹应存放在安全地点,燃放时要严格按照安全警示和燃放说明进行燃放,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人群、车辆、建筑物等投射、抛掷,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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