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10月25日起)

导语 自2022年10月25日12时起,毕节市织金县全县范围内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取消县内交通管制,人员、车辆恢复通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火车站、客运站、渡口码头在规范设置场所码后恢复运营。

  《关于织金县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5日12时起,全县范围内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交通秩序。

  取消县内交通管制,人员、车辆恢复通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火车站、客运站、渡口码头在规范设置场所码后恢复运营,实行“一车(船)一码”,乘车人员应出示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温、戴口罩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要加强个人和乘客防疫管理,每日对车辆消杀两次以上。

  二、有序恢复公共场所。

  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有序恢复营业,银行、商超、理发店、餐馆、农贸(集贸)市场、影剧院、酒店、茶室、酒吧、台球室、咖啡厅、网吧、KTV、健身房、洗浴场所、图书馆、游泳馆、景区、景点、公园等公共场所有序恢复经营,实行“限流、错峰”管理,人员控制在最大接待量的70%以内。

  每个场所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场所码,对进入场所人员落实“一扫五查”,即:扫场所码,查戴口罩、体温、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餐饮店有序开放堂食,每日通风消毒,严格控制进店及就餐人数。快递物流企业经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有序恢复经营活动。各类养老院、福利机构暂不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入。宗教活动场所暂不开放。

  三、有序恢复教学秩序。

  中小学、幼儿园落实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并经教育部门评估通过后,按市审批时间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复学后,学校严格按规定查验师生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走读生严格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四、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交通运输、商场超市、普通医疗机构等重点风险职业人员)、市场监管系统一线人员、公安民警、环卫工人、保安、保洁员、水电煤气、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每日到岗前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报告,到县级医院就医,禁止带病上岗。

  五、加强常态化监测预警。

  广大群众应当按照居住区域和行业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有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诊所、村卫生室不得收治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患,诊所、药店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购买“四类”药物必须实名登记。严格执行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要求,畅通急危重症患者就医绿色通道,实行“一患一陪护”规定。

  六、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

  继续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不办”规定,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审,并严控人数规模和外来人员。继续暂停赶集活动,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展销促销、宴会筵席等聚集性活动。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巡查劝导,严防人员聚集。

  七、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落地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单位、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市场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疫情防控规定,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广大群众要落实个人责任,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不聚集、不扎堆,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对不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不配合查验健康码、场所码、核酸检测证明,造谣传谣、妨碍疫情防控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解除管控不等于解除防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守护平安健康家园。

  织金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

  (以上内容由织金发布公众号发布于2022年10月25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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