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对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10月19日版)

导语 七星关区要求,所有来(返)七星关区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并通过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报备。

  《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优化调整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所有来(返)七星关区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并通过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报备。(各乡镇街道电话附后)

  二、对境外来(返)七星关区人员,严格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10天)”,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控时间从入境时间开始计算。

  其中,在首站地仅完成“7天集中隔离”后立即来(返)七星关区的,抵达七星关区后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由属地乡镇(街道)落实闭环转运,严格执行“五包一”管理措施;

  在首站地已完成“7+3”且在外省停留时间不足3天(含3天)的,抵达七星关区后落实“三天三检”(分别在第1天、第2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检测时间尽量固定、第3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

  在首站地已完成“7+3”且在外省停留时间超过3天的,参照省外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分级分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三、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西安市和渭南市,山西运城市和大同市,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州,四川省德阳市、南充市、绵阳市和泸州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湖南湘西州,湖北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实行“3+4+5+1”(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之日起计算。

  四、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

  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4、7天)”,相关时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计算。

  “黄码”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立即向社区报备,严格执行“三天三检”。

  五、以上人员不具备居家隔离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六、除上述地区外,7天内有区外旅居史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区。

  (一)通过公路检查服务站入七星关区的,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放行,督促其到达居住地(目的地)后立即就近落实“入区即检”;无证明的,现场落实“入区即检”(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二)通过“一场三站”等交通场站入七星关区的,在场站实施“入区即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核酸采样后有序通行;无证明的,同步开展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三)对七星关区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以下简称其他涉疫地区)人员抵七星关区后,实行严格的“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

  此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途中不得乘坐公交;如有共同居住人员,须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同步开展每日核酸检测。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实行“绿码”管理。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时,须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四)除上述情形外,毕节市外其他地区,无本土阳性病例的市(州)入七星关区人员,出发前在“贵州健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七星关区,抵达目的地后,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备,抵区后实行“三天三检”(分别在第1天、第2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采样时间尽量固定);

  市内区外无本土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出发前在“贵州健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七星关区,抵达目的地后,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备,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抵七星关区后24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

  抵区后7天内,须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转为“绿码”管理。

  (五)对来(返)七星关区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按照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执行。

  七、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10月19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以上内容由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公众号发布于2022年10月19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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